- 时间
- 待定(报名后另行通知)
- 地点
- 珠海(待定)
- 费用
- ¥:6800.00元
- 名额
- 30 人(已报名 7)
- 报名截止
- —
- 授课讲师
- 资深高级讲师
一、课程简介
随着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和地方碳市场履约工作持续推进,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独立、客观、可追溯判断已成为碳市场运行的基础环节。无论是配额核查、履约核查,还是企业自愿减排、供应链碳管理和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都需要具备系统核算与核查能力的专业人员。当前,掌握 ISO 14064 系列标准并能独立开展核查工作的专业人才持续紧缺。
完成本课程后,学员能够掌握 ISO 14064-1 的核心要求,独立完成排放源识别、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选用、排放量计算及排放清单编制,并理解 ISO 14064-3 中核查原则、程序与保证等级要求。学员可独立编制核查方案,运用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抽样与数据验证等方法收集核查证据,判断实质性阈值与不符合项,编制核查发现与结论,具备参与完整核查项目的基础能力,为从事碳核查、碳管理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二、培训对象
本课程面向需要系统掌握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方法的专业人员,具体包括:
- 检测认证机构、咨询机构中从事温室气体核查、碳核查服务的技术人员;
- 企业碳管理、能源管理、EHS 部门中负责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编制的人员;
- 参与全国碳市场或地方碳市场履约企业的碳资产管理人员;
- 需要开展供应链碳数据审核、客户碳数据核验的人员;
- 从事产品碳足迹、组织碳盘查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
- 希望系统学习 ISO 14064 系列标准并提升专业能力的其他相关人员。
建议学员具备基本的能源统计或环境数据管理知识,了解常见化石燃料品种与电力消耗的计量方式。
三、课程收益
完成本课程学习后,学员应能够:
- 理解温室气体核查的制度背景、作用定位与核查人员的能力要求。
- 掌握 ISO 14064-1 的核心要求,独立完成组织层面排放源识别与排放清单编制。
- 正确选择与使用活动数据、排放因子,完成排放量计算与单位换算。
- 掌握温室气体清除、生物质排放、间接排放等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
- 理解 ISO 14064-3 中与核查相关的原则、程序与保证等级要求。
- 独立编制核查方案,运用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抽样、数据验证等方法收集核查证据。
- 判断实质性阈值与不符合项,编制核查发现与核查结论。
- 掌握核查报告的结构与撰写要点,具备参与完整核查项目的基础能力。
四、课程大纲
第一章 温室气体核查制度与标准体系
- 全球气候治理背景与我国双碳政策框架
- 碳市场运行机制与核查在其中的作用
- 温室气体核查相关制度要求与核查机构管理的一般规定
- ISO 14064 系列标准的构成与相互关系
- 核查员的能力要求、知识结构与职业操守
第二章 ISO 14064-1 核算要求与排放清单编制
- 组织边界与报告边界的确定方法
- 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的分类及六个类别的划分逻辑
- 排放源识别方法与常见遗漏情形
- 活动数据的采集、计量与记录管理
- 排放因子的来源选择、适用性判断与更新
- 排放量计算方法与单位换算要点
- 温室气体清除与生物质排放的处理
- 基准年设定与重算规则
- 数据质量管理与不确定性分析
- 排放报告的内容要求与编制要点
第三章 ISO 14064-3 核查原则与程序
- 核查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保密性
- 保证等级(合理保证与有限保证)的差异与适用
- 实质性阈值的概念与设定方法
- 核查程序的五个阶段:约定、策划、实施、报告、完成
- 核查方案的编制要素与风险评估思路
- 抽样方法:判断抽样与统计抽样的适用场景
- 文件评审、现场访问、访谈与观察的运用要点
- 数据验证与重新计算的实施方法
- 核查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判断
第四章 核查发现、结论与报告
- 不符合项的识别、分级与沟通
- 核查发现的记录方式与证据留存
- 核查结论的形成逻辑与表述要求
- 核查报告的结构与主要内容
- 核查意见类型及其适用情形
- 核查后续活动与记录保存要求
- 案例研讨:某组织层面核查项目的问题识别与处理
第五章 综合演练与答疑
- 分组完成一份排放清单复核与核查方案框架
- 讲师逐组点评并给出改进建议
- 集中答疑
第六章 在线考核
- 在线考试组织与答题要求说明
- 考试实施
五、考核与证书
课程结束后组织在线考试,满分 100 分,70 分合格。考试内容覆盖 ISO 14064-1 核算要求、ISO 14064-3 核查程序、核查发现与报告编制等模块,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与案例分析题。
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课程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为本课程培训合格证明,不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也不构成 CCAA 注册核查员资格或任何认证、核查结果的承诺。注册相关要求以 CCAA 现行规定为准。
考核未通过的学员,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次补考,具体安排以培训中心通知为准。